关闭

举报

  • 提交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购物车
    0

    灵丘人注意!省里刚刚通知!

    信息发布者:索尼123
    2019-03-26 09:11:46   转载

    终于定了

    山西的退休人员

    你们的养老金待遇又变了!!!

    近日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

    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

    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

    基础养老金由中央和地方确定标准

    并全额支付给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

    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计发系数确定

    通过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和增加个人账户积累

    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一、完善待遇确定机制

    对全省65岁及以上

    参保城乡老年居民增发基础养老金

    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5元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标准

    对长期缴费、超过最低缴费年限的参保居民

    加发年限基础养老金

    自2008年我省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起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含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下同)

    且累计缴费满15年的

    每多缴费一年

    在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

    每月加发年限基础养老金1元

    随本人养老金发放

    参加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老农保)的缴费年限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断缴费后的补缴年限

    均不作为计算年限基础养老金的年限

    引导激励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早参保、多缴费

    增加个人账户资金积累

    优化养老保险待遇结构

    提高待遇水平

    二、建立个人缴费档次标准调整机制

    根据我省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情况、缴费承受能力和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平均缴费水平情况,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标准,供城乡居民选择。最高缴费档次标准原则上不超过我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缴费额。

    从2019年1月1日起

    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最低缴费档次和最高缴费档次

    分别调整为每人每年200元和5000元

    取消原来部分缴费档次

    同时增加部分缴费档次

    调整后

    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设为

    每年200元、300元、500元

    7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

    3000元,4000元、5000元共10个档次

    缴费档次实行

    个人自主选择,多缴多得

    三、建立缴费补贴调整机制

    根据我省经济发展、个人缴费标准提高和地方财力状况,适时、合理调整缴费补贴水平,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人员适当增加缴费补贴,引导城乡居民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

    1、从2019年1月1日起,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政府补贴执行如下最低标准:缴200元补贴35元、缴300元补贴40元、缴500元补贴60元、缴700元补贴80元、缴1000元补贴100元、缴1500元补贴140元、缴2000元补贴180元、缴3000元补贴220元、缴4000元补贴260元、缴5000元补贴300元。

    2、参保人员当年没有缴费,之后再进行补缴的,补缴部分不享受政府的缴费补贴。

    3、鼓励有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他社会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助和资助。四、特殊群体缴费档次及补贴办法

    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贫困人员及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暂保留每人每年100元的最低缴费档次,并由政府为其代缴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贫困人员和缴费困难群体自主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缴费档次,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缴费补贴。五、鼓励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

    为提高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参保人员的综合待遇

    减轻参保人员去世后家庭丧葬费用负担

    提高城乡居民参保积极性

    鼓励各市、县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

    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的市、县

    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在领取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期间死亡的

    其指定受益人、继承人按规定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标准由市、县根据当地实际研究确定六、资金来源

    1、省政府提高的基础养老金标准所需资金,享受西部大开发政策的县(市、区)补助部分由省级财政负担,其他县(市、区)补助部分由省与市县级财政各负担50%,市、县两级财政分担比例由各市自行确定。市、县政府自行提高的基础养老金标准所需资金由市、县财政补助。

    2、高龄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年限基础养老金、缴费补贴、为特殊群体代缴的养老保险费以及丧葬补助金所需资金,由市、县级财政负担,具体办法和规定由各市制定。

    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这些变化关系到每个山西人

    记得把这个好消息告诉身边的亲戚朋友哦

    山西老乡俱乐部整理

    投稿|联系QQ:100380351


    打赏捐赠
    0
    !我要举报这篇文章
    声明 本文由村网通注册会员上传并发布,村网通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村网通立场。本文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予以删除!